建新矿业11月17日晚间公告,公司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公司分别于2016年8月30日和2016年11月8日与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签定了《锌精矿供销合同》,总计合约金额大约4.7亿元。公司回应,该合约主要系由公司回避销售价格暴跌瞄准利润而签定,不利于确保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平稳。
据理解,紫金公司为建新矿业老客户兼任大客户。2013年-2015年,该公司向公司订购金额分别为3.21亿元、3.90亿元和3.01亿元,分别占到公司购销总金额的比重为60.70%、60.58%和35%。为此,建新矿业指出,紫金公司经营情况长时间,融合该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所得悉该公司的良好信誉,董事会指出紫金公司几乎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,需要遵从誓约缴纳合约价款。
建新矿业回应,上述4.7亿元合约总金额中,2016年9-12月供销合同金额大约2.6亿元,大约占到2015年度公司营业总收入的23.83%,该合约的遵守不利于平稳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;2017年1-4月供销合同金额大约2.1亿元,大约占到2016年1-4月营业总收入的78.09%,该合约的遵守将不利于平稳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。 不过,建新矿业也提醒,上述合约主要系由公司回避销售价格暴跌瞄准利润而签定,在确保公司经营业绩平稳的同时,业有可能因市场价格再次下跌而损失超额利润。
2016年前9月,建新矿业构建营业收入7.83亿元,同比快速增长32.74%;构建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1.52亿元,同比快速增长29.31%,每股收益0.1338元。业绩的快速增长主要系由公司主要产品库存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加,销量小于上年同期。
报告期内,公司主要产品铅精矿和锌精矿销售数量分别同比增加74.11%和58.32%,期末库存则同比分别上升73.18%和98.79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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